2024年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关于某单位东山雷达站电力线路共享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2.3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技术规范书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同类产品(或服务)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2.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5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内完成施工。
2.6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比选;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3参选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承诺书。
3.4参选人须具备以下有效资质之一:
(1)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换发的相应等级资质;
(2)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换发的相应等级资质;
(3)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电监会或能源监管办颁发);
(4)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综合资质。
注: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由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应附由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的资质延续有关政策发文。
(2)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号),省外建筑业企业应通过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法人登录注册”--“省住建厅”--选择“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甘登记”在线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提供《省外入甘建筑业(监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且开标时应在有效期内。
3.5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参选人须提供:
(1)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类别代码A);
(2)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类别代码B);
(3)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书》(岗位类别代码C)。
(4)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之一)。
注:项目负责人(B类)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须为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和2023年7月1日起任意连续三个月能体现人员姓名的由社会保障部门(或社保征收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电子件或扫描件。
3.7参选人须提供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同类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含税40万元。
(1)同类项目定义:外市电引入。
(2)证明材料要求: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任意一张合同结算时的发票扫描件、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一致的截图;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结算单、每笔订单或结算单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一致的截图。
(3)业绩时间:单项合同(或补充协议)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一方未签署日期的,以另一方签署的日期为准;双方均签署日期的,以较晚的日期为准;合同各方均未签署日期或签署日期均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
(4)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协议以提供的该框架协议对应订单(结算证明材料)累计含税金额为准。
(5)若提供的同一份业绩中包含非同类项目业绩且金额无法明确区分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同类项目业绩金额经合同甲方认定的证明材料,该业绩金额认定以合同甲方书面证明的金额为准;金额无法区分且未提供经合同甲方认定证明材料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6)所有业绩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业绩,即合同主体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母公司、子公司业绩不予认可。
3.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19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的生效判决为准,网址:wenshu.court.gov.cn);
(7)在最近五年内(2019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的生效判决为准,网址:wenshu.court.gov.cn);
(******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服务)“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之内、在全国或甘肃省范围内禁止参加同类项目采购活动的;
(11)不同参选人的应答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3.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6.3参选人应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应答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平台下载比选文件或电子应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应答文件。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应答文件上传异常时,参选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有意参与本项目应答的潜在参选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参选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应答文件开启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参选人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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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