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
滩歌林场上河峪生态经济示范园区
乌龙头培育基地项目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滩歌林场上河峪生态经济示范园区乌龙头培育基地项目,经《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2024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榆树林场苗圃地改扩建等6个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甘林场发〔2024〕244号)批复,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滩歌林场上河峪生态经济示范园区乌龙头培育基地项目
监管单位:甘肃省财政厅
主管单位: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
建设单位: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滩歌林场
项目地点:武山县龙台镇董庄村(滩歌林场68、71、72林班)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招标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施工内容 | 措施 | 单位 | 单位 | 备注 |
1 | 野生乌龙头抚育 | 松土除草 | 亩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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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心矮化 | 亩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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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植补栽 | 亩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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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乌龙头培育 | 林地清理 | 亩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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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地挖穴 | 亩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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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苗 | 亩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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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截杆假植 |
| 株 | 63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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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期限
2024年8月-2024年11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3、要求投标单位具备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行业等经营项目资质。
4、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盖公章;(截至开标当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报名须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