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文件2023年8月15日发布的《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甘环环评发〔2023〕7号)“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性质、规模和采用的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动,且不增加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的改造项目”,因此,本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分析论证报告,公开相关环境信息。
建设单位:天水市麦积区锦天矿产品加工厂
公示内容:水市麦积区锦天矿产品加工厂年处理1万吨含锌工业废渣生产氧化锌技改项目环境影响分析论证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