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城关镇原郑村高标准蔬菜基地灌溉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QYHST2024-012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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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有限公司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7)水利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10-29 16: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10-31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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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镇原县城关镇原郑村高标准蔬菜基地灌溉项目 | QYHST2024-012 | 工程-施工 | 303015.91(元) |
公告内容
镇原县城关镇原郑村高标准蔬菜基地灌溉
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从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QYHST2024-012
2.2项目名称:镇原县城关镇原郑村高标准蔬菜基地灌溉项目
2.3建设地点:城关镇原郑村。
2.4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1日。
2.5建设内容:新打机井1眼,设计井深340m,两眼机井内安装200QJ20-385/29潜水泵(45KW)1台配套3×50mm2聚氯乙烯铜芯电缆350m,机井内安装Dg76无缝上水钢管350m。新建配电房1间(9m2),配电房内安装自耦降压控制柜一套(63KW)。新建闸阀井1座,安装CARX复合式DN100进排气阀(1.0MPa)1个,安装DN100法兰水表(旋翼式)1套。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7工程质量:合格。
2.8招标控制价:303015.9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不良记录,信誉良好。
3.2.投标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省级以上水利行业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监督、举报。
3.4有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3.6对于被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查询地址:信用中国网站(******://rcpu.cweun.org/或******/home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
4.招标方式
本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并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企业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对其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成交),签发成交通知书。
5. 投标登记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被邀请参与的投标人,请与2024年10月29日16时30分至2024年10月30日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5.2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5.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6.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6.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10月31日17时00分前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系统进行在线竞价,过时无效。
6.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6.3本次报价包含相关费用。
7.结果公示
7.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于竞价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限1日。
7.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电子版文件为投标人递交的纸版文件正本(含封面)的扫描件),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址:镇原县城关镇南滨河路4号
联系人:刘博恒
联系电话:******
代理公司:******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18栋2单元302室
联 系 人:王琪
电 话:******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