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5万吨/年聚碳酸酯技术改造项目PC两级连续干燥系统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现对如下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5万吨/年聚碳酸酯技术改造项目PC两级连续干燥系统采购
采购编号:0747-2460SCCXA008
采购范围:1台套PC两级连续干燥系统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个月内完成交货
交货地点:沧州临港化工园区沧州大化聚海分公司厂区内
2. 单一来源拟邀请供应商
单位:******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合水北路3号
3.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第一次公开招标,仅有******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第二次公开招标,有两家潜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其中包含******有限公司,两次公开招标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均不足三家,公开招标失败。根据《沧州大化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第(一)款要求“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或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经批准后可采用谈判采购方式,采购人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调整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采购。
******有限公司领取采购文件,两次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失败。根据《沧州大化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第(五)款要求“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包括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对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进行审查。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一切技术资料、价格或者其它信息。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需分析原因若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需变更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如有实质性条款变更应履行变更审批,若不存在不合理条款,经审批后履行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程序。”本项目将采购方式调整为单一来源采购。
4. 公示期
2024年 2 月 22 日至 2024 年 2 月 26 日 17:00,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5.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北京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1号楼-5至32层101内23层 |
邮 编: | 100071 |
联 系 人: | 许倩 |
联 系 电 话: | 0311-****** ****** |
电 子 邮 件: | ****** |
采 购 人: | ******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 |
需求部门及采购部门: | 5万吨/年聚碳酸酯技术改造项目组 |
地 址: | 沧州临港化工园区军盐路北侧 |
邮 编: | 061100 |
联 系 人: | 陈树锋 |
联 系 电 话: | 0317-526 5724 |
电 子 邮 件: | ****** |
采购人监督和回访部门: | ******有限公司审计部(法律合规部) |
地 址: | 沧州市永济路20号 |
邮 编: | 061000 |
联 系 人: | 尹超怡 |
联 系 电 话: | 0317-355 6417 |
电 子 邮 箱: | ****** |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