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干流兰州市城区段堤防达标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黄河干流兰州市城区段堤防达标工程已由兰州市******委员会以兰发改农经〔2025〕12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省级水利专项资金及黄河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市级资金等统筹,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兰州市黄河河道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黄河干流兰州市城区段堤防达标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2.建设地点:兰州市
3.总投资估算:3002.5万元
4.项目概况:工程治理范围为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主要建设任务为加高堤防7段,总长度9.21千米(黄河左岸7.04千米,黄河右岸2.17千米)。其中:城关区4.38千米,七里河区0.17千米,安宁区4.66千米。沿黄河一线堤坝设防能力为6500立方米每秒(百年一遇),洪道按百年一遇的暴雨流量设防。
5.合同服务期:180日历天(含设计)
6.招标范围:所有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安装、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试运行考核、项目前期专项报告并配合建设单位办理报建手续以及竣工验收等的后续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7.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发包人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②资质;①设计勘察资质: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不得相互兼任):
3.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近五年(2020年5月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近五年(2020年5月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五年(2020年5月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4.其他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水利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施工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法人代表、施工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的施工员、安全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5.投标人拟派的所有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职工社保证明(包括职工姓名、缴费基数、缴费序列号等信息),且未在其它在建项目中任职,并将承诺书编入投标文件中,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6.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5月至今)应具有类似项目的水利工程设计业绩或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业绩由牵头单位出具,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依据)。
7.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21年-2023年度或2022年-20******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中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截图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承诺书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及“无拖欠工程材料款的承诺书(格式自行拟定)”,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1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及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录入完整信息,项目中标人员施工期间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平台考勤打卡,承诺书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1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需由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的且承担水利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具体工作内容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
④不允许多个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本次招标范围内水利工程设计、水利工程施工等两项工作任务中的同一项,但允许一个联合体成员承担多项工作任务,具体工作内容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起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5日(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综合电子标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ngef格式一份、.sn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上传通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指定地点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9002/website/complaint/index(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兰州市黄河河道管理站
联系人:张玉玲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北路75号
5、接收投诉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9002/website/complaint/index(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水务局
联系人:杨永栋
联系电话:******
******街道南滨河东路5268号(名城广场4号楼)
备注: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综合电子招标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2.关于原件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单独递交原件备查,若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行为,将对其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中标人各项资格证明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黄河河道管理站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北路75号
联系人:张玉玲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福利西路1号
联系人:张霖
联系电话:******
******水务局
联系电话:******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