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永宁县执法记录仪终端采购项目******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采购执法记录仪终端,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二、直接采购原因
【市场垄断或服务供应来源唯一。】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01日】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媛媛】,【******】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徐经理】,【******】
异议接收邮箱:【******】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采购人:******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日 期: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