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地区(呼和浩特)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空管自动化系统采购项目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 华北地区(呼和浩特)空******管理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民航发展基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空管自动化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1:主用空管自动化系统采购
2.1 项目名称:华北地区(呼和浩特)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空管自动化系统采购项目(标段1:主用空管自动化系统采购)
2.2招标编号:DFA-BS05-DL-******/01
2.3招标范围:
2.3.1新建主楼主用空管自动化系统1套、副楼主用空管自动化系统1套、数据存储转发及综合应用服务平台1套、及配套的网络安全及等保工程设备。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
2.4交货地点: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区域管制中心
2.5交货期: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1:主用空管自动化系统采购;标段2:备用空管自动化系统采购。
2.7本项目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投标人需对本项目2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只能获得其中一个标段候选人的权利(评标顺序为先评审标段1,后评审标段2),若投标人在标段1中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再获得后续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中标候选人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排序依次递补。
标段2:备用空管自动化系统采购
2.1 项目名称:华北地区(呼和浩特)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空管自动化系统采购项目(标段2:备用空管自动化系统采购)
2.2招标编号:DFA-BS05-DL-******/02
2.3招标范围:
2.3.1新建2套自动化系统,具体包括:主楼备用空管自动化系统1套,副楼备用空管自动化系统1套、配套的网络安全及等保工程等设备。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
2.4交货地点: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区域管制中心
2.5交货期: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1:主用空管自动化系统;标段2:备用空管自动化系统。
2.7本项目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投标人需对本项目2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只能获得其中一个标段候选人的权利(评标顺序为先评审标段1,后评审标段2),若投标人在标段1中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再获得后续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中标候选人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排序依次递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1:主用空管自动化系统采购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2投标人所投设备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证》(含“使用许可证”或“临时使用许可证”),投标人所投设备型号应与使用许可证上载明的设备型号一致;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采购设备类别较多时可选择核心设备)出具的专项产品唯一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其他
1)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至少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投标自动化系统在中国民航领域具有1项销售或运行案例,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如合同无法证明以上要求则须提供用户证明文件加盖用户公章。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标段2:备用空管自动化系统采购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2投标人所投设备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证》(含“使用许可证”或“临时使用许可证”),投标人所投设备型号应与使用许可证上载明的设备型号一致;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采购设备类别较多时可选择核心设备)出具的专项产品唯一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其他
1)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至少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投标自动化系统在中国民航领域具有1项销售或运行案例,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如合同无法证明以上要求则须提供用户证明文件加盖用户公章。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2024-11-12 09:00:00至 2024-11-19 09: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 北京市顺义区机场东路国翼中心11#3层307室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
登记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证(或临时使用许可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复印件、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以上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提示: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12 09:00:00 至 2024-11-19 09: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层307室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1 (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12 09:00:00 至 2024-11-19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2-04 15:00:00,地点为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门办公区(西城区广门南街甲68号)。或者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index.html)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8. 联系方式
******管理局
地址:民航华北空管生产运行中心(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四纬路与一经路交叉口)
邮编:/
联系人:李文佳
电话:010-******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银行:/
账号:/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机场东路国翼中心11#3层307室
邮编:/
联系人:李燕红 张健 吴琦 刘雅彤
电话:010-******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号:
日期:2024-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