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兰州市司法局委托,对兰州市司法局青少年法治基地建设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兰州市司法局青少年法治基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GSSY-2024-022
三、采购预算:18.00万元
四、采购需求
兰州市司法局青少年法治基地建设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工期:计划总工期:30日历天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1.3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未达到起征点的企业,须提供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4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证;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 1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专职安全员 1 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资料员 1 人、材料员 1 人)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相关截图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装入磋商响应文件中,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到磋商截止日期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6至2024年12月02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磋商文件。
2.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基本信息表(格式自拟,必须具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等),以上资料逐页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待资料核对后,我单位会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资料中所留电子邮箱。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磋商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售,磋商资格不得转让)。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磋商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14点30分前(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6号兰州中心SOHO3818室
3.磋商时间:2024年12月0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5.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届时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十、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采购人及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十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二、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兰州市司法局
******街道136号兰州房地产大厦7楼
联 系 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6号兰州中心SOHO3818室
联 系 人:丁经理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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